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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根子上读懂美国:到底何为腐败以及制度性腐败

肖仲华 肖仲华开讲 2024-03-18

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社会,一直以来被公知们描述为没有腐败的社会。之所以没有腐败,根源在于其制度优势,即所谓民主、自由和法治能够杜绝和根治腐败。

事实真的是这样么?

我要告诉你的答案是,真相恐怕完全相反。美国不仅是全人类最为腐败的国家,而且是名符其实的制度性腐败。

01

到底什么是腐败

在不同的学科领域,腐败有不同的内涵。比如在生物学领域,腐败是指动植物的尸体被微生物侵蚀而变质以及腐烂。我们通常讲的政治或经济腐败,是人类描述社会现象和社会秩序的专有名词,属于社会学领域。

在社会学领域,腐败指的是以化公为私为目的,进行权钱交易的不正当行为。记住这两个关键词,化公为私,权钱交易。前者是目的,后者是手段。先搞明白什么是腐败很重要,这决定能否理解我此文所使用的,听起来多少有点耸人听闻的标题,以及下面要讲的内容。

02

当买官卖官变成民主授权,这就是制度性腐败

买官卖官算不算是一种腐败,这在不同的制度下有不同的解读。在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买官卖官是制度和法律明确禁止的严重腐败行为,但是,在过去的封建社会,买官卖官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很光荣的。

在封建时代,买官卖官是朝廷重要的财政来源之一。比如大家都熟知的所谓红顶商人,就是典型的出钱买官。只不过过去的有钱人花钱买官并不一定是贪恋权力,更多时候是为了一种得到朝廷认可与保护的名声和身份,所以红顶商人们通常依旧是商人,并不真去做官的。当然,也有真去做官的,比如汉代就有两位捐钱买官的名臣,一个是张释之,一个是黄霸。

我们都知道,在汉代是乡举里选制,说白了就是地方政府推荐,朝廷选拔相结合的用人制度。这种制度的后果就是买官卖官逐渐合法化,毕竟推荐谁选拔谁,钱在中间是最便捷的润滑剂。曹操为革除这种制度的弊端,搞了九品中正制的制度改革,说白了就是以考核评价代替推荐选拔,但最终也导致了南北朝时期的家族门阀社会。有钱能使鬼推磨,考核评价最终也成了有钱人能够掌控的机制,依旧回到了买官卖官的实质状态。

科举制度之所以伟大,是因为科举是真正突破门阀桎梏的制度革命,给寒门子弟进入政治舞台打开了大门。正因如此,中国的科举制度成了被西方启蒙时代的知识分子用以宣扬进步思想的典范。那时的英国知识分子编写知识小册子(后来的《大英百科全书》)告诉英国人,这世界上有个地方可以通过考试做官,启蒙了那时的英国人,让他们知道了权力可以不只归属于贵族和教会。

即使是有了科举制度,捐钱买官在封建的中国社会依然是存在和盛行的。朝廷为了财政收入,通常会卖一些官职给有钱人。有钱人因为有钱,自然多数时候并不真去任职,只图一个虚名虚职,作为一种护身的符号而已,这种情况在明清时代最为典型。

对今天的中国人来说,买官卖官至少在制度、法律和意识形态上是绝不许可的。尽管事实上并不可能完全杜绝,但有了制度、法律和意识形态的禁止,就意味着买官卖官在中国社会不可能是制度性的腐败现象,只能算非制度性腐败。

美国有没有买官卖官现象?

有,而且非常普遍,甚至还非常“正常”,合理合法。美国无论谁竞选总统,都要募集竞选资金。每一次大选,募集竞选资金的规模一般都是百亿美元以上。2020年美国大选的各种政治献金总额高达140亿美元。大选之后,当选总统会给政治献金多的富豪们一定的官职,或者是国务卿或副国务卿,或者是某个部长,亦或是驻外大使,总之总统当选后要回报献金者,在美国是基本常态。

在中国,这当然属于典型的买官卖官,公然的买官卖官,只不过在美国不这么认为,他们把这叫做民主授权。

什么是民主授权呢?

就是通过选举产生总统,然后把所有政府的权力授权给了总统。总统要怎么做,是他的权力和自由,别人干预不了。我曾经将美国这种民主制度描述为“授权民主”,但“行权专制”。选举固然是民主的方式,但行使权力却是绝对的专制。所以川普当选后要将一众官职授予献金者是“正常”的,而且将自己的女儿女婿也弄进白宫做高官也是“正常”的。

这种政治献金和当选后以官职回报的制度,是不是化公为私,是不是权钱交易呢?如果是,又算不算是制度性腐败?

许多事情,要学会从根子上看问题。美国的政治献金制度,与中国古代的捐钱买官没有本质区别。中国在明清以后的买卖官职已经演变成了虚名虚职,但今天的美国买卖官职可是实名实职的买卖。

03

游说制度同样是化公为私的权钱交易,同样是制度性腐败

美国参众两院作为立法机关,当然是美国的最高权力机构。既然议员们是民众选出来的代表,他们的言行就应该只代表民众意志,至少是自己选区的民众意志。

但是,美国是有游说制度的。有钱人,或者任何出得起钱的人或机构,都可以向国会议员们政治献金,请他们为自己的诉求去动议法案,以图制定出有利于自己的法律。

这难道不是让“有钱能使鬼推磨”彻底合法化了么?

议员们到底是代表选民意志,还是代表钱的意志呢?

答案是不言自明的。

所以,不要扯什么美国没有腐败,只不过他们将腐败制度化了,合法化了。这叫从根子上开始腐败,腐败到令你没商量,没监督,没质疑,更没反抗的地步。然后,他们还要说这就是伟大的民主、自由和法治,就是文明的灯塔。

你不能反对,因为你反对就是反民主,反自由,反法治,反文明。

民主教的经典教义说,民主的本质就是达成妥协与和解的最佳方式。可是,协商民主是强调过程民主,强调行使权力的民主,是典型的协商与妥协,他们却矢口否认这是民主。他们坚持认为政治献金和买卖官职的民主才是真民主,“有钱能使鬼推磨”的游说制度才是真民主。

04

一个永远的悖论:既有民主法治的保障为何还要拥枪自卫

关于美国社会枪枝泛滥和恶性抢劫枪击事件层出不穷的现状,没有人不知道。关于持枪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的争论也一直吵吵不停。

有趣的是,人们一面吹嘘美国是民主、自由和法治社会,没有腐败,没有司法不公,简直就是一个人人平等的理想社会。按这个逻辑,美国社会的根基自然是民主法治,而非别的东西对吧?

可另一方面,他们又坚决捍卫公民的持枪权,再多的无辜生命死于枪击也动摇不了他们对枪枝泛滥的偏好,理由居然是公民有反抗政府暴力的权利。既然是一个民主自由和法治的社会,怎么就需要持枪反抗政府的暴力呢?

很显然,民主法治是制度性保障,持枪是暴力方式的自我保障。请问美国到底是靠民主法治来进行社会性保障的社会,还是靠持枪自卫来进行自我保障的社会呢?

你总不能说民主法治和枪枝暴力的同时存在是能够逻辑自洽的,你总不至于说美国既是一个民主法治的文明社会,同时又是一个枪枝泛滥,连生命权都得不到尊重与保障的野蛮社会。这二者是不可能同时存在,同时成立的。

在理论和逻辑上,这是一种悖论。在现实的美国社会,这是一种畸形的客观存在。到底民主法治代表的文明是真,还是枪枝泛滥代表的野蛮是真?恐怕前者只是表象,而后者才是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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