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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出事了?银河证券旗下网点

券业点评 券业行家 2024-03-22

又出事了?银河证券旗下网点

券业行家,事实说话。

欢迎留言,如果认同,请传播正能量。

着“宇宙券商”之称的银河证券,分支机构近来频频出现状况。单是2023年以来的公开信息,就有两家网点因“涉税”被“公示”,还有老牌网点因佣金纠纷,被客户告上法庭。


“宇宙券商”近况


在数以万计的券商网点中,分支机构超过500家的银河证券,为圈内外人士留下了“灿如星河”的印象。


据中证协统计,银河证券现有37家分公司,467家营业部,覆盖全部证监会辖区。以母公司口径计,从业人员11,028名,为行业第六位。


对此,银河证券无不自豪的表示:公司拥有广泛的渠道网络,丰富的客户资源。截至2023年上半年,客户总数突破1,500万户,客户托管证券总市值3.81万亿元。“凭借线下网络和客户规模优势获取财富管理转型先机,保持零售业务服务领先。”


然而,行家也发现了一些不太“和谐”的声音,涉及银河证券多家基层网点。


多地网点涉事


整理券商信息的行家,发现信用中国2023年以来新增的涉及券商的行政处罚信息中,出现了4起涉税事件,其中2起来自银河证券。


2023年4月18日,因“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石家庄市长安区税务局开出冀石长安税罚﹝2023﹞3号罚单,对银河证券旗下某营业部处以3,100元罚款。


一周之后的2023年4月26日,因“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浙江税务局对某营业部查补的企业所得税84,278.57元,处50%的罚款42,139.29元。


时隔数月,行家又发现两起涉及佣金纠纷的案件,同样是来自银河证券。


资深股民心塞


来自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简称:浦东法院)的判决书显示,陆女士早在2001年1月便在银河证券上海莲溪路营业部(现为博华路营业部,下同)开户,是一位颇为资深的投资者。


在超过20年的投资历程中,陆女士的佣金费率一度为3.5‰,后续降至3‰。


2014年1月,博华路营业部对陆女士进行风险测评结果为“相对积极型”,并开通了创业板业务。从2014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17日期间,陆女士的交易额为2.25亿元,实际收取佣金36.08万元,佣金率为千分之1.6‰。


2018年1月24日,博华路营业部员工为陆女士开通港股通业务,佣金费率设置为3‰。在其后的两年零三个月里,陆女士按千分之三的佣金进行交易,交易金额7,172.2万元,实际收取佣金21.53万元。


2022年4月30日,陆女士通过查账发现佣金收取异常,当即向博华路营业部致电反映。博华路营业部回应称,因工作人员“考虑不周”“操作失误”,“佣金费率误设置为3‰”,并于同日将佣金率调整为1.6‰。


虽然博华路营业部当即认了错,但在费率和补偿方面,双方未达成一致。为此,陆女士向监管部门投诉称,“未经客户知情许可,随意调整佣金率,造成多收取交易佣金”。


2020年9月15日,上海证监局出具沪证监复字[2020]878号答复函,主张陆女士可要求返还。对该营业部的不当行为,监管部门将采取措施,“要求完善内部控制,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


就在9月16日,也就是监管回应次日,博华路营业部向陆女士退还了上述期间多收取的佣金10.04万元。


“讨说法”的同时,陆女士继续在博华路营业部交易。自2020年4月30日至2021年8月12日间,她的交易额为46.95万元,实际收取佣金756.51元,费率为千分之1.6。


期间,陆女士多次与博华路营业部交涉,主张按万2.01的标准退回早年交易产生的佣金并赔偿三倍损失。经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主持,调解未成,她将博华路营业部诉至法院。


浦东法院经审理,认为,陆女士自开户至2020年4月30日间多次交易,均未对其所适用的1.6‰佣金费率提出异议,双方事实上已形成了合意。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营业部存在欺诈的主观故意”,但“因操作错误造成的资金占用损失理应赔偿”。经博华路营业部自愿认赔,浦东法院一审判决支付资金占用损失2.1万元。


陆女士不服判决,上诉至上海金融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类似诉讼结果


检索裁判文书网,行家发现这还不是银河证券近期唯一一起涉及佣金率的诉讼。


同样的烦恼,发生在银河证券西宁北大街营业部一位资深股民李先生身上。


来自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简称:城中区法院)的判决书显示:2011年初,刚满21岁的李先生与银河证券西宁北大街营业部签约开户。合同所附交易佣金标准表载明,佣金率千分之三。


2022年2月28日,李先生提起调整佣金标准的申请,佣金率调整为万分三,降幅达90%。同年4月11日,经李先生申请,佣金率进一步下降至万分之1.5。


其后,李先生将银河证券西宁北大街营业部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多收佣金12.27万元,并赔偿资金占用费用损失。


对于本案,城中区法院认为,千分之三的佣金率未违反监管规定,“不存在委托期间忽视客户需求、不顾交易因素变化单方强制执行固定费率收取标准的不合理情形”,对李先生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虽然行家未能了解到两起案件更多后续。然而,无论胜负情况如何,银河证券恐怕会永远的失去这两位客户,甚至还有更多……


券商应有担当


站在公允的角度,行家也有话说。


两起案件的当事人炒股多年,却对涉及切身利益的佣金标准缺乏必要的关注,并导致后续的“扯皮”,或许也存在主观过错。


然而,银河证券作为头部券商,对交易频繁的存量客户,长期执行监管规定上限的佣金率标准;直到当事人找上门来,甚至投诉至监管机构,这才调佣降费。这中间,是否也有些”店大欺客“的意味呢?


诚然,从法律角度来说,监管规定上限为千三。券商为了自身利益,按这一上限收取佣金,并没有触及监管红线。


然而,财富管理业务已经是充分竞争的市场。据新世纪评级援引Wind数据统计,全行业的佣金率下滑趋势已延续十年之久。2023年上半年为万1.8,无限逼近成本价。


对比银河证券招股书:2013年的佣金率为万7.91,略低于当时的行业平均万7.95;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市占率位列行业第一。近期银河证券的发债公告显示,2022年佣金率下降至万2.7,经纪业务市占率则排名行业第五。


而在2013年年底经纪业务排名行业第五的华泰证券,率先宣布在线开户佣金率万分之三。至少从那时起,券商的佣金大战未曾停歇。在为投资者降低了交易成本的同时,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作为头部券商,银河证券在定期报告中多次表示,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专业+陪伴+敏捷”的服务,打造更贴近客户的服务场景,不断夯实客户基础、提升用户体验。


那么,为何不能站在客户立场上想一想,应该如何服务客户?比如,主动提出费率优惠,以更为友善的态度,更为专业的服务,留住客户。而不是斤斤计较多收的这点佣金。


难道说,短期的收益,比起公司的声誉和长期的客户关系更重要?堂堂头部券商,就短视到这样的地步?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只有真正站在客户立场上,提供优质服务,才能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希望银河证券深刻反思,真正践行其所谓的服务理念,挽回市场的信任和客户的支持。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信息分享,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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