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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贸易纠纷,抗辩还是和解?


真案例|少踩雷|多当心


2023/4/24

第113期

本期案例来自:@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




面对贸易纠纷, “以和为贵” 还是 “据理力争”



近年来,外国进口商对中国出口的货物以各种理由拒付货款的现象时有发生。不难看出,这些进口商有恃无恐的主要根源在于中国出口商希望以和为贵,不愿因为贸易纠纷伤害合作关系。殊不知,据理力争正是中国出口商维护自身权利的重要手段。本期的《信保说案》,我们就为大家分享一个案例。



案例概述

我那么信任你 你却想坑我


中国出口商A公司向西班牙买方出运一票价值13万欧元的印刷板。应付款日过后,B公司提出历史交易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并以此为由拖欠货款。A公司报损后,中国信保迅速介入,发现双方贸易合同中并未约定质量标准。中国信保随即发函要求B公司就其质量问题进行举证。B公司提供了数十封下游买家关于使用或销售B公司提供的印刷板后发生损失,要求B公司予以赔偿的函电。但从始至终B公司都未能提供质量问题的直接证据,还要求一次性低价处理全部库存印刷板,了结债务。


A公司欧洲区工作人员与B公司工程师对货物进行联合检验后,形成了抽查产品并不存在质量问题的联检报告。B公司却表示不认同质检报告所载结论,拒绝在质检报告上签字。且在A公司与B公司及其下游买家就质量问题进行沟通后了解到,B公司在销售货物时,并未按照说明书指导下游客户正确使用印刷板。A公司最终表示愿意给与B公司3万欧元的折扣,双方按照6万欧元了结债务,但B公司坚持要9万欧元货款全部冲抵反索赔金额,因此A公司自追陷入僵局。


多轮谈判无果后, A公司只得求助中国信保。中国信保立即委托渠道向B公司进行调查核实。B公司提供了反索赔材料和库存清单,并表示商品库存滞销时间太久,准备清仓。在多次协商无果后,A公司得知货物已经在西班牙按照工业废料售卖完了,B公司表示愿以售卖货物所得的1.2万欧元了结彼此之间的债务。至此,货物已不复存在,之前的减损努力也付之一炬。


▲本期案例人物关系图



案件启发


以和为贵

未必会打动债务人


出口商不要盲目相信只要加强沟通,给予一定折扣以示诚意,买方终将支付欠款,且能继续合作。实际上,面对被保险人的一厢情愿,买方往往并不买账。


据理力争

才是明智之举


据理力争是中国出口商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维权才能真正获得海外进口商的尊重。当然,也要意识到,“力争”的前提是 “据理”。因此,中国进口商也应加强学习和管理,熟悉和遵守贸易规则。


规范合同条款 保障自身利益


在国际贸易中,贸易纠纷形式多变,种类繁多,虽不能完全避免,但出口企业仍可通过各种措施防患于未然。其中,很重要的一项便是贸易合同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中国信保建议,出口商在与海外买家签订货物合同时,不妨增加“质量描述”、“质量异议期”等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减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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